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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文化部116年「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補助作業要點」

公告資訊

公告時間:2026/10/14 - 2026/11/09

一、文化部為推動演藝團提長期駐點於各地演藝場所,形成雙方合作機制,落實演藝場所專業治理,促進演藝團隊穩定發展,推動在地藝文扎根,特訂定補助作業要點。
二、受理期間自115年10月8日起至11月9日止。
三、詳細資訊請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