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園區

CULTURAL PAR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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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ultural par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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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約導覽申請


參觀須知

1.本園區遊客服務中心提供觀眾諮詢、寄物、廣播、預約導覽、失物招領等服務。

2.本園區遊客服務中心提供嬰兒車、輪椅之借用。
 
3.本園區歌舞館、文物館、生態館、展覽館及各族傳統建築家屋室內嚴禁吸煙,室外為防止山林火災及維護環境整潔,請勿亂丟煙蒂、口香糖、檳榔汁及攀折花木。欲吸煙者,請至各區域設置之吸煙場所品嚐菸草。
 
4.請勿攜帶寵物、危險物品進入各館及傳統家屋。
 
5.參觀本園區各項設施,請遊客盡量使用遊園車及徒步方式健身,禁止車輛進入。
 
6.為展現國民應有禮儀,進入參觀本園區各館舍時,服裝要整齊,請勿赤膊或穿著汗衫、拖鞋不雅穿著。
 
7.請勿在各館舍內飲食、高聲談笑、隨地吐痰、亂拋紙屑等,以免妨礙他人參觀權益養成良好行為。
 
8.本園區歌舞館禁止攝影,照相時請勿使用三角架及閃光燈。其餘展示館依館舍公告為準。
 
9.本園區各區域均設有急救箱、無障礙空間、無障礙洗手間及愛心車等,歡迎多加利用。